2014年山西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公告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2月5日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晋建办综函〔2015〕94号)的要求,现将我省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核部门、范围
        资格审核部门:资格审核工作由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负责,按照报考人员工作单位的属地管理原则进行。
        资格审核范围:参加山西省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应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审核时间、地点
        审核时间:2月9日至2月13日(双休日除外的工作时间) 
        审核地点: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联系电话和地址详见附件2)
        三、审核流程
        资格审核有关材料
        参加资格审核的人员应当在规定的审核时间到报考单位所在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资格考试审核表(一)》(详见附件3)一式二份,由本人自行下载并填写;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年限证明一份(详见附件4);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与资格审核表一致的二寸红底照片一张,在照片背后需用黑色中性笔注明个人的姓名、档案号,用于证书制作。
        以上资料纸张规格均为A4,复印件需清晰易辨认,除一份《资格考试审核表(一)》外的其他材料需装订成册。
        四、审核注意事项
       (一)参加全部科目的考生,考试成绩以连续两个年度为一个周期进行滚动管理。成绩合格人员在有效成绩的各考试年度均须符合报考条件,否则,取消符合报考条件年份之前的有效期内的所有科目成绩及本年度通过资格。
       (二)资格审核时,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材料不齐全或不完整,资格审核部门拒绝接收审核材料。
       (三)对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取消本年度考试成绩及通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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