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人事考试网2014年造价工程师合格证书领取地点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5月12日

  根据原山东省人事厅(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请有关部门、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

  附件:

  1.介绍信格式

  2.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适用于执业药师和造价考试)

  3.专业资格考试登记表(适用于翻译资格考试)

  4.合格人员名单

  临沂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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