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为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本次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化管理,即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报考人员,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处理办法》(赣人社发〔2011〕39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四)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请各地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1、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2、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7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7月19日9:00—7月28日17:00 | 网上注册登记 | |
7月22日—7月29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 现场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 |
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8月1日17:00 | 网上缴费 | |
10月10日9:00—10月14日17:00 | 打印准考证 | |
9月5日前 | 上报试卷预订 联系考点、安排考场 | |
考试 时间 |
10月15日 |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
10月16日 |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
10月21日前 |
接收考后规则模板 | |
11月26日前 |
报送客观题成绩、接收主观题成绩 | |
12月16日前 |
公布考试成绩 |
附件2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一)报考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4、获上述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