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考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记入公民个人诚信档案,并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
(二)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1.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工作人员要加强对报考人员相关信息的核对把关,协助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2.参加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不严格掌握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通过资格审查的,停止其继续参加当年及以后年度资格审查工作,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4
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代码对应表
名称 | 级别 | 专业 | 考试科目 |
023.造价工程师 | 04.考全科 | 01.土建 | 1.建设工程计价 |
2.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
3.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
4.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 | |||
02.安装 | 1.建设工程计价 | ||
2.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
3.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
5.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工程) | |||
02.免二科 | 01.造价 | 1.建设工程计价 | |
2.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