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16年造价工程师报名考务通知_第5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6年7月20日

  (七)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附件: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汇总审批表001.doc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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