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法定期限:由建设部核准的注册事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受理材料之日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准的注册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将有关审批结果汇总上报建设部备案。
办理机关: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责任部门:行政服务中心
受理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建设公寓一楼
办公时间:【冬季:上午:8:00 - 12:00 下午:14:30 - 17:30 】、【夏季:上午:8:00 - 12:00 下午 15:00 - 18:00 】
联系电话:0591-87617396,0591-87674698
监督电话:0591-87617396,0591-87614009
受理形式: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