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考前讲义(第十考点)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1月8日

第十考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管理

  一、主要参考“合同管理”教材第六章第三节。
  二、发包人的义务
  1.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相关资料;
  3.协调场外道路通行权;
  4.组织设计交底;
  5.约定开工时间。
  三、承包人的义务
  1.现场查勘;
  2.编制施工实施计划;
  3.施工现场内的交通道路和临时工程;
  4.施工控制网;
  5.提出开工申请。
  四、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监理人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13年第三问题5,分包与业主关系】
  【13年第四问题2,分包合同签订】
  【10年第二题问题3和4,合同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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