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初步审查确认。
3、申请人参加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点)统一组织的体检。
4、需要测试人员参加相应的认定机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面试、试讲、答辩等)。
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领导组进行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申请人。
四、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相关事宜及有关文件资料可在四川教育网教师资格认定栏目查询(网址:www.scedu.net)。
五、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地点、联系方式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查确认,由具有认定权限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2、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受理机构咨询电话:
江阳区教育局咨询电话:3123593
龙马潭区教育局咨询电话: 2522061
纳溪区教育局咨询电话:4282240
泸县教育局咨询电话:8190144
合江县教育局咨询电话:5269908
叙永县教育局咨询电话:6222240
古蔺县教育局咨询电话:7204706
泸州市教育局咨询电话:3118807 3193863
附件1:2015年春季认定教师资格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内容 |
时 间 |
地 点 |
需提交材料 |
网上报名 |
4月1日—10日 |
中国教师资格网
网址:www.jszg.edu.cn |
详见本公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需提交基本材料要求 |
现场确认 |
4月11日—20日 |
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 |
体 检 |
4月21日—5月10日 |
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确认点)安排到指定医院 |
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确认点)要求提交 |
能力测试 |
5月10日—30日 |
认定机构通知 |
按认定机构要求提交 |
证书发放 |
6月10日—7月10日 |
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确认点) |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