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4、考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由《考试大纲》规定)。
5、面试大纲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
五、收费标准
根据川发改价格【2015】862号文件规定,面试报考费为280元。
六、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七、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16年6月20日后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面试结果。
八、合格证明
教育部考试中心经与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协商决定,自2015年下半年批次起,将不再打印纸质《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引入“互联网+证书管理”模式,考生可自行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打印网页版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
九、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如信息有误或因弄虚作假造成认定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我省本次面试设置成都市和绵阳市两个考区。
其中:成都考区接受小学、初中、高中和中职学段考生面试申请;绵阳考区仅接受幼儿园学段考生面试申请。
考生具体面试地点以准考证公布信息为准。
3、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重置。
A、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B、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
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附件:1、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四川省面试报名现场确认点
2、学籍证明(样张)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