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滨州市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工作通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5月12日

  4.面试结束后,考生立即离开考点,不得逗留或返回,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不得向考官及考点工作人员询问面试分数。
  5.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对扰乱考点秩序、恐吓、威胁考官和监考人员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6.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者,取消其本次面试成绩。
  四、关于省考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
  已经现场报名并审核的省考笔试合格考生,请于5月17日下午15:00前到滨州实验学校(渤海十六路黄河七路路口西150米)报告厅集合参加测试。迟到15分钟者不得入场。测试人员凭身份证入场,未带者一律不能参加测试。
  测试按照《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标准》,采取面试、试讲两种形式进行。
  面试:面试主要采取问答的形式,围绕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理念、教育方法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由专家随机选题,应试者即兴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试讲:采取讲课的形式,根据应试者申报的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由评委确立试讲课题,试讲者提前抽题,经20分钟独立准备后现场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教材、教参自备(幼教中班上册,小学四年级上册,初中二年级上册,高中一年级教材必修2)。

滨州市教育局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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