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事关系在辽宁省的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3.省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3)考生本人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管理部门证明原件及学生证原件。
(四)考试缴费
除幼儿园类别外,其他类别考生均需现场确认。审核合格通过的考生,应再次登录报名系统,在网上缴纳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调整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16]6号)文件执行。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收费标准:幼儿园教师、中等职业教师为每人220元,其他类教师为每人180元。网上缴费截止日期4月29日,未按时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五)准考证打印。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为2016年5月16 日至2016年5月22日,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五、面试成绩查询与合格证明发放
(一)面试成绩查询。本次面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16 年6月20日,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本次面试成绩。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区提出复核申请。
(二)合格证明发放。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合格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的必要条件。面试成绩公布后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黑白、彩打都可以),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考试合格证有效期3年,具体有效期日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日期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遵守教育部《面试考生守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认定和处理。
(二)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等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附件:辽宁省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现场确认点 | ||||
序号 | 考区名称 | 确认单位 | 确认地址 | 联系电话 |
1 | 沈阳市 | 沈阳市教师培训交流中心 | 沈阳市和平区民族南街61巷-1 | 024-22891680 |
2 | 大连市 | 大连市教育局审批办 | 大连市沙河口区抚顺街2号(大连市女子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 | 0411-65850172 |
3 | 鞍山市 | 鞍山市教育局 | 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60号教育局215室 | 0412-2698108 |
4 | 抚顺市 | 抚顺市教育局 | 抚顺市公共行政服务审批大厅(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 024-52867466 |
5 | 本溪市 | 本溪市教育局教师培训交流中心 | 本溪市市府路八号 | 024-42855587/42811506 |
6 | 丹东市 | 丹东市教育局职改办 | 丹东市振兴区兴三路20号丹东市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宿舍二楼 | 0415-2536761 |
7 | 锦州市 | 锦州市教育局 | 锦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2号 | 0416--2605881 |
8 | 营口市 | 营口市教育局 | 葫芦岛市教育局人事科 营口市新联大街东1号(新政府6楼) | 0417-2998332 |
9 | 阜新市 | 阜新市教育局 | 阜新市行政服务中心 阜新市细河区四合路17号 | 0418-6618508 |
10 | 辽阳市 | 辽阳市教育局 | 辽阳市教师进修学院4楼 辽阳市青年大街36号 | 0419-3667715 |
11 | 铁岭市 | 铁岭市教育局 | 铁岭市新城区金沙江路30号政协办公楼421 | 024-74997560 |
12 | 朝阳市 | 朝阳市教育局 | 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483号 | 0421-2855500 |
13 | 盘锦市 | 盘锦市教育局 | 盘锦市兴隆台区兴隆大街109号 | 0427-2824058 |
14 | 葫芦岛市 | 葫芦岛市教育局 | 葫芦岛市教育局人事科 葫芦岛市龙湾大街3-8号 | 0429-3112481 |
15 |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辽宁省教师培训交流中心 | (幼儿园类别采用网上确认方式,考生无需到现场确认) | 024-26901976 |
16 |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 辽宁省教师培训交流中心 | (幼儿园类别采用网上确认方式,考生无需到现场确认) | 024-269019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