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5月14日

  六、工作要求
  1.严把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要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法定条件、程序和权限开展工作。强化申请人员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表现。对申请人员提交的材料要逐一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对发现的假学历证书、假普通话等级证书等造假材料,应予收缴并报我厅人事处备案。
  2.统筹安排各类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今年起我省全面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为促进教师资格考试从“省考”到“国考”的平稳过渡,2015年至2016年期间,符合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条件的申请人,由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资格考试面试。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今年起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不再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取消测试环节后,各地应集中力量,确保在春、秋两季各开展一次教师资格认定,满足各类申请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需求。
  3.使用好信息管理系统。各地要科学设置信息系统中的认定起止时间,网报时间不宜过短,同时认定工作结束前应及时做好数据核查、证书签发日期确认和导出打印数据等工作。按照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要求,信息系统锁定后不再对各认定机构开放,各地一定要严格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但是,信息系统中的证书管理、历史数据管理等其它功能全年开放。
  4.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统筹协调本地区认定工作,增强工作主动性,提倡人性化服务,优化流程、简便手续,保证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及时获得教师资格证书。要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对新政策、新规定的学习和掌握,提高其政策水平、法制观念、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人员队伍。
  联系人:严必锋、许四清 电 话:0591-87091527、87091281
  电子邮箱:jytrsc@fjedu.gov.cn。

福建省教育厅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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