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3.参加2016年上半年之前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
4.参加2016年上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
(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拔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5. 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考生经过现场确认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待支付”,此时可以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网页显示为“支付成功”,面试报名全部完成。
(二)面试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4月20日—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2.现场确认地址:北京教育学院(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户籍在北京市的考生:
(1)考生本人户口本原件(本市集体户口提供户籍证明原件);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人事关系在北京市的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工作单位有存档权限的,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请在附件1中下载);工作单位在本市公办学校的,由学校出具证明原件(证明格式请在附件1中下载);无存档权限的单位,由本市存放人事档案机构(人才服务中心)出具档案存放证明原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原件(证明格式请在附件2中下载)。
考生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身份证遗失的,可提供本人临时身份证(已去办理,尚未取得的,可提供临时身份证办理回执资料)或社保卡或驾照或军官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