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结构体、共用体和用户定义类型 14.2 结构体类型
讨论本章
- 知识点:
- 结构体类型的说明
- 结构体类型的变量、数组和指针变量的定义
- 给结构体变量、数组赋初值
结构体类型说明的一般形式为:struct结构体标识名
{ 类型名1 结构成员名表1;类型名2结构成员名表2;类型名n结构成员名表n;};
其中struet是关键字,是结构体类型的标志。“结构体标识名”和“结构成员名”都是用户定义的标识符,其中“结构体标识名”是可选项,在说明中可以不出现。每个“结构成员名表”中都可以含有多个同类型的成员名,它们之间以逗号分隔。结构体中的成员名可以和程序中的其他变量同名;不同结构体中的成员也可以同名。注意:结构体说明同样要以分号;结尾。
以下四种方式定义结构体类型的变量、数组和指针变量:
(1)紧跟在结构体类型说明之后进行定义。
(2)在说明一个无名结构体类型的同时,直接进行定义。
(3)先说明结构体类型,再单独进行变量定义。
(4)使用typedef说明一个结构体类型名,再用新类型名来定义变量。
和一般的变量、数组一样,结构体变量和数组也可以在定义的同时赋初值。
1.给结构体变量赋初值所赋初值顺序放在一对花括号中。
2.给结构体数组赋初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