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考风考纪建设。考生和监考人员均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场。考场和服务器室实行全天24小时视频监控,监控图像要清晰无死角,监控录像须保存半年备查。考试结束后,省、市对监控录像进行抽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考点须公布本考点和市(区)考试机构的举报电话。对于考前举报,特别是涉及集体舞弊的,要高度重视,迅速查处,防患于未然。
(三)做好宣传与服务工作。各市(区)、考点在报名、考试、成绩发布等环节,要重视各项政策、规定的宣传工作,特别是有关证书体系、考试模式以及报考注意事项等内容,要不断完善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
(四)建立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各市(区)要在考前15天上报《2015年陕西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应急通讯登记表》。考试材料保管期间,市(区)保密室必须实施全方位视频监控,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考试开始后坚持“每日一报”。如遇突发或异常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省考试管理中心社会考试处。
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