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事项公告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1月8日

  (二)符合学历层次要求的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考试,其他在读生不得报名。
  (三)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如思想品德鉴定、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等方面的要求。
  (四)其他说明
  2013年前已经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可在毕业后3年内免于教师资格考试,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毕业超过3年的,不再执行直接认定的政策,须参加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
  为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已参加以往山东省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两课”考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的,可在规定的5年有效期内,免于笔试。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2015年,《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3〕1号)关于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必须有在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学校修习规定的教师教育类必修课程的经历,并考核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必须有在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学校确定的教师专业发展学校进行教育实践(包括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的经历,并考核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有相应专业学习经历和在生产一线从事本专业半年以上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可代替教育实践经历等规定暂不执行。具体办法视教育部和我省教师资格认定改革推进情况由省另行制定,实施前将以公告形式提前一年告知考生。
  四、报考时间与办法
  2015年上半年笔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其中,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至18日,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至18日。
  (一)网上报名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2015年1月12日至18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网上注册,逾期不再接受考生补报。
  2.按照报名系统界面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按要求的格式上传本人的近照。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佳;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建议使用MicrosoftOfficePictureManager,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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