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如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等方面的要求。
(七)现场确认须持材料
1. 户籍在省内的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2. 工作单位在省内的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2)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 在读学校在省内的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学生证和由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2014届)毕业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在省外就读的肥城户籍应届(2014届)毕业生
所持现场确认材料参照“3、在读学生在省内的考生”。
(八)其他说明
2013年前已经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可在毕业后3年内免于教师资格考试,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毕业超过3年的,不再执行直接认定的政策,须参加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2013年以后(含2013年)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须参加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
为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已参加以往山东省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两课”考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的,可在规定的5年有效期内,免于笔试。该类考生面试有关问题详见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附件:201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安排表
时 间 科目 类 别 |
3月16日(星期日) | ||
上 午 | 下 午 | ||
9:00-11:00 | 13:00-15:00 | 16:00-18:00 | |
幼 儿 园 | 综合素质(幼儿园)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
小 学 | 综合素质(小学)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
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中学)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高级中学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
中职文化课 | |||
中职专业课 |
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对应教育部课程标准中相应层次学校课程。按教育部考试中心总体部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13个学科,其他学科暂不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