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年度第一批(总第一批)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建法〔2007〕48)、以及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建发〔2015〕22号)等规定,经审核,楼玉宇等5148人次符合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准予延续注册。具体名单见附件。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