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材料相关要求
在有效期内通过所有科目的考生,必须提供交如下材料:
1.《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考生本人签名)原件一份。
2. 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一份。
3.本人身份证(军官证)、学历(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
4. 非工程类或非工程经济类专业毕业的考生还需要提供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务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交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
6.相应专业考试的考生,还须提交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资料中涉及原件及复印件的,原件经审查后退回,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查。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发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2:
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1月27日 |
省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 |
2月17日至3月8日 |
网络报名、交费 |
3月13日前 |
省下发各市考生报名信息 |
4月2日前 |
各市上报考场预排信息及试卷预订单 |
5月7日前 |
各市上报最终的考场数据 |
5月14日前 |
各市上报考试指挥班子人员名单 |
5月22日 |
省人考办将试卷送到各市 |
5月21日至23日 |
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
5月24日至25日 |
考试 |
5月26日前 |
各市将试卷送回省人考办 |
有关部门核准考试成绩后 |
公布考试成绩及考后审查事项 |
附件3:
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试卷预订单
试卷名称 |
报考人数 |
考点数 |
试卷数量 | ||
30份袋 |
25份袋 |
5份袋 |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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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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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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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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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水利水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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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矿业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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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公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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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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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联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