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二级建造师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4月28日

  第十五条 在评卷工作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根据评卷专家组意见认定为作弊试卷,并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同一科目试卷答案文字表述、主要错点高度一致,或者错同数量达到一定比例的(即雷同试卷); (二)未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三)有第六条第(三)项、第(五)项所列情形的。
  第二十条 按照本规定2年内或者3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期限,应当自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之日起,按周年计算。被处理的应试人员可以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报名,但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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