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2013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审批结果(第12批)》得知如下
关于二〇一三年第12批二级(临时)建造师、建造员延续注册审批结果及省属和中央在蓉企业领取以上批次延续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的通知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二〇一三年第12批二级建造师、建造员延续注册审批已结束,审批名单见附件。请省直属及中央在蓉企业按下列要求速来领取(回)同意延续注册的证书及执业印章;成都市及其他市州所属企业请咨询当地建设主管部门。
一、领取(回)要求:
1.领取方式:携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可凭身份证领取。
2.领取时间:2013年10月12日—2013年11月11日,周一至周四全天,周五上午(节假日除外)。
3.印章费:65元/枚。
4.领取地点:成都市致民路21号4楼省建设人才交流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28-85222456。
5.延续人员执业信息卡的办理,由申报单位凭已延续后的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和原未延续前的信息卡原件到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三十六号省建设厅办公大楼216室办理(咨询电话:028-85541957, 85533312)。
6.成都市属企业延续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领取(回)地址:八宝街111号成都市建委2楼窗口(每周五不对外受理接件,具体领取时间请拨打咨询电话:86632678。);
二、注意事项:
1.地区栏为省建设厅以外的各市州扩权县企业,请由表中所列地区的建设主管部门统一领取;若企业需自行领取,其单位介绍信上须加盖所属地区建设主管部门印章及签字。
2.过期未来领取的,其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将另行处置。所属地区为非省建设厅的单位,由所属地区建设主管部门统一领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