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6年3月2日

  3.成绩管理:二级建造师考试为滚动考试,报考级别为考三科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4.注意事项

  报考级别为“考三科”的报考人员,在连续的2个自然考试年度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为合格,报名时根据报考条件和需求选择报考专业和具体的考试科目;上一年度有部分合格科目的续考人员,考试专业原则上应与上一年度保持一致,如修改报考专业,将按新考生进行管理,已有合格科目成绩不再滚动。

  符合增报专业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报考级别应选择“增报专业”,根据需要选择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无须选择。

  四、资格审核

  为进一步倡导诚信报名、依规诚信参考,方便报考人员,本次考试报名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将在考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核的对象为在成绩滚动有效期内应考科目均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参考人员。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发放资格证书。

  参加资格审核的人员在有效成绩的各考试年度均须符合报考条件,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给予全部科目成绩无效的处理。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的人员,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对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不严格掌握报考条件、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通过资格审核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严肃查处。

  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准确理解相关报考规定。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内容、注意事项待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公布后在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sxjs.gov.cn)及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另行通知。

  五、有关事项要求

  1.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5〕186号)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试报名工作。

  2.本次考试仍采用成绩及合格标准发布后,再进行资格审核的方式,各有关单位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核。

  3.各相关单位须认真做好各项组织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主动宣传考试政策,及时答复各类咨询问题,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4.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版)命题。

  5.咨询联系方式。有关报名条件、资格审核方面的事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及有关初审部门负责,省住建厅行政审批管理处联系电话:0351-3580137,各初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有关考网上报名等方面的事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负责,联系电话:0351—7330283。成绩管理等方面的事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四科负责,联系电话:0351—7339662。费用结算、发票领取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负责,联系电话:0351—733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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