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14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通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10月17日

  (三)上报审核结果及有关材料

  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如下材料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 .根据申述情况做出审核结论并出具上报文件,填写《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6);

  2.《资格考试审核表(一)》一份;

  3.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的照片(二寸红底,按附件7的格式进行粘贴);

  4.不合格人员的《资格审核告知书》(数量应与审核不合格人员的数量一致)。

  四、审核注意事项

  (一)参加全部科目的考生,考试成绩以连续两个年度为一个周期进行滚动管理。专业通过人员在有效成绩的各考试年度均须符合报考条件,否则,取消符合报考条件年份之前的有效期内的所有科目成绩及本年度专业通过资格。

  (二)资格审核时,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材料不齐全或不完整,资格审核部门将拒绝接收审核材料。

  (三)对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取消本年度考试成绩及专业通过资格。

  (四)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取消有效期内的全部合格成绩,并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三年内禁止参加任何执业资格类考试,我厅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五、审核依据标准

  1.凡遵纪守法,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并从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均可报名参加考试(报考级别为3科)。

  2.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另外选择一个专业类别,报名参加考试,只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网上报名填表时按新报考生填报信息,考试合格后核发我省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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