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交费: 3月6日至3月21日
准考证打印: 5月20日至5月25日
四、资格审核
为方便报考人员,简化报名流程,进一步倡导诚信报名、诚信参考,本次考试报名时不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准确理解相关报考规定。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内容、注意事项待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公布后在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sxjs.gov.cn)及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对象为本年度专业通过人员(在规定考试年度内规定的全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发放资格证书。
专业通过人员在有效成绩的各考试年度均须符合报考条件,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给予全部科目成绩无效的处理。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的专业通过人员,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对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不严格掌握报考条件、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通过资格审核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严肃查处。
五、考试收费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223号)规定,报名费每人10元,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收取,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收取,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统一收取。
领取发票的报考人员,请于5月21日至5月30日(双休日不办公)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分别到以下地点领取:
报名费发票: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大厅(太原市建设北路85号)
考务费发票: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办事大厅(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302房间)
六、注意事项
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版)命题。
七、工作要求
1.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4〕91号)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试报名工作。
2.本次考试首次采用成绩及合格标准发布后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各有关单位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核。
3.各相关单位须认真做好各项组织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主动宣传考试政策,及时答复各类咨询问题,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八、其它
有关考试文件、网上报名、信息技术等方面的问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负责,联系电话:0351—7330283;考后管理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四科负责,联系电话:0351—7339662;费用结算、发票领取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负责,联系电话:0351—7330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