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油田基建处,各有关单位:
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6月1日—2日进行,准考证现已开始发放。为了做好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凡已通过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查准予考试者,均在发放范围。
二、发放方式。县区和胜利油田考生的准考证,分别由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油田基建处集中领取;市属企业考生的准考证由考生所在企业统一领取。市属企业领取准考证时需携带下列证件:单位介绍信(注明每个考生的姓名和领取人姓名)及领取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发放时间及地点。5月17日上午:胜利油田基建处、广饶县住建局;5月17日下午:东营区住建局、垦利县住建局;5月20日上午:河口区住建局、利津县住建局; 5月20下午—5月22日全天:市属企业。准考证发放地点,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府前大街98号)组织人事科315房间。
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后果自负。
四、准考证纠错。各县区住建局、各企业领取准考证后要在5月23日前将准考证及《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违纪处理规定》(详情请登陆http://www.dyjs.gov.cn/查询并打印)发放到每个考生手中,并提醒考生认真学习考场规则和违纪人员处理规定,并严格遵守;认真阅读和核对准考证正反面上所有内容,若准考证有误,应及时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人事科申请纠错。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有误的,请提供考生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考生单位有误的,请提供考生所在单位证明信。纠错工作以县区、油田或企业为单位进行,并在6月24日17:00前完成,逾期不候。
另外,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凡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两证不全者,一律不准进入考场,请各有关企业、单位务必通知考生做好准备工作。
联 系 人:张玉峰
咨询电话:0546-8339309
附件1:
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一、应考人员在考试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在考场清单上签名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靠近通道上角。
二、应考人员在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不得离场。
三、应考人员只准带黑色、蓝色钢笔、圆珠笔或无声、无编辑功能的电子计算器,采用答题卡作答时须带2B铅笔、橡皮、铅笔刀进入考场。开考后应考人员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四、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等进入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