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3年度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有关市建管局(处):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施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实际,通过对2013年度山东省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研究确定,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如下: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知识 | 120分 | 66分 |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100分 | 50分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建筑工程 | 均为120分 | 70分 |
公路工程 | 70分 | ||
水利水电工程 | 70分 | ||
市政公用工程 | 72分 | ||
机电工程 | 70分 | ||
矿业工程 | 70分 |
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依据考试合格标准,对参加各科目及专业考生的考试成绩进行复核,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核实确认无误后,通过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于2013年9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
请各市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山东省二级建造师考试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考试成绩公布后有关问题的处理工作。
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