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文件的立卷
考点1施工文件立卷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
立卷是指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门别类整理成案卷,亦称组卷:案卷是指由互相有联系的若干文件组成的档案保管单位。
施工文件立卷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见表7—1。
表7—1施工文件立卷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
项目 |
内容 |
立卷的基 |
(1)一个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按单位工程立卷。 |
立卷的具体要求 |
(1)施工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竣工验收文件按单位工程、专业组卷。 |
考点2卷内文件的排列
文字材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同一文件的印本与定稿、主件与附件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图纸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文字材料排前,图纸排后。
考点3案卷的编目
1.编制卷内文件页号应符合的规定:
(1)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
(2)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写在右下角。
(3)成套图纸或印刷成册的科技文件材料,自成一卷的,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不必重新编写页号。
(4)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2.卷内目录的编制应符合的规定:
(1)卷内目录式样宜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附录B的要求。
(2)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注。
(3)责任者: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和个人。有多个责任者时,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
(4)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
(5)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