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第六章考点解析:施工合同的索赔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5月7日
【教材解读】 
1.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与索赔成立的条件(表6-32)
考点解析:施工合同的索赔
2.承包人索赔程序
(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d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d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d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
(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d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索赔文件的提交与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表6-33)
考点解析:施工合同的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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