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2014年建设工程法规必背知识点8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6月13日

(四)定金

  《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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