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2013年二建执业资格考评工作通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12月11日

  参与完成工程项目的项目副经理,除提供上述三项外还需提供以下七项中能够体现申请人工作业绩的三项材料:图纸会审签字记录;隐蔽工程验收签字记录;项目监理部或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周例会、月例会记录;项目监理部或建设单位下发的工程会议纪要;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工程技术核定单;工程签证。

  (五)申报人员汇总表和个人考评申报表应在网上填报相关信息后通过“江苏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自动生成打印。

  四、考评程序

  (一)符合考评条件的人员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同意后,由所在单位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并递交申报材料。

  (二)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对本地区申报人员的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重点核实其业绩的真实性,并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评申报表》相应栏目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后,将推荐人员名单汇总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全省推荐人员进行审核评价,并将专家审核评价结果和拟考评合格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批准后,公布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人员的名单并颁发证书。

  五、考评申报日期及要求

  (一)各市、各有关部门应于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考评申报工作,并将全部人员的材料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人:王鹏、龚自立,电话:025-51868915;网上申报技术支持电话:025-51868275。

  (二)已经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现在公务员岗位或者现役军人岗位工作的人员,均不在申报范围。

  (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坚持标准,严格要求,认真按程序做好申报、审查等各环节工作。凡不认真把关或者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停止该地区或者单位的申报权和取消个人申报的资格,并依据相应的法律和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附件: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评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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