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次报考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报名表上有相关的业务工作证明,请务必填写并加盖公章;承诺栏内必须考生本人签字);
(2)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建议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同时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建议中专学历的考生同时提供档案托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4)以下报考人员需提供档案托管部门盖章的课程设置表(成绩单)复印件:
凡所有以“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毕业”中“艺术设计”专业报考的考生。
(5)根据历年资格终审的要求,请以下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时务必提供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开具并盖章的社保缴费记录单(社保缴费记录单上的工作单位需与报名所填单位一致):
①凡1981年后(含)出生的考生,以"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条件报名的(2000年至今的社保缴费记录);
②凡2013年后(含)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毕业的(2013年至今的社保缴费记录);
③凡2010年后(含)非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毕业的(2010年至今的社保缴费记录);
④单位所在地不在“常州市”范围的(根据报考条件中规定的工作年限要求提供相应的社保缴费记录)。
2.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增项)”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报名表上单位意见栏请务必加盖单位公章;承诺栏内必须考生本人签字);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参加“考评结合”考试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5)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附件2)。
(三)考生在报考时,应按照报名条件及要求如实报考,如通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报考该项考试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所支付费用将不再退回;如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且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