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5年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通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12月25日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三)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15年以上,业绩突出,现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的人员,可选择报名参加其中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可通过考评结合方式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体考评事宜另文通知。

  (四)报考条件中的专业要求,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五)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五、报名组织

  (一)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从2014年12月开始,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驻宁的中央各部委直属单位和省直各有关单位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间及相关信息详见江苏建设人才网(www.jschr.gov.cn),具体情况请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联系。

  (二)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省直报名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要积极做好本地区此项考试的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初审等项考务组织工作。要将报名方式、网址等及时对外公布,做好报考人员的咨询服务工作,使报考人员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以及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增项)”的人员,须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将有关材料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接受资格审查,地点:南京市江东北路399号综合办公楼4楼410、411室(江苏开放大学院内),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江苏建设人才网(www.jschr.gov.cn)。

  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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