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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以上处理意见为“建议核补”的考生携带相关核补材料于3月28日中午12点以前到徐州新城区东区综合楼A232(市职称办),办理核补手续,逾期未来者按照自动放弃、同意清退处理。请处理意见为“建议清退”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和《退款申请表》(见附件)于4月22, 日前(节假日休息)到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A504室(市考试办)申请退费。 咨询电话:85805790 85798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