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3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1月22日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三)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15年以上,业绩突出,现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的人员,可选择报名参加其中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可通过考评结合方式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体考评事宜另文通知。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五、报名组织

  (一)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从2013年1月开始,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驻宁的中央各部委直属单位和省直各有关单位网上报名时间及相关信息详见江苏建设人才网,具体情况请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

  (二)网上报名软件采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管理,考前规则、网报规则将通过FTP平台下发。

  (三)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省直报名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要积极做好本地区此项考试的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初审等项考务组织工作。要将报名方式、网址等及时对外公布,做好报考人员的咨询服务工作,使报考人员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以及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人员,需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在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将有关材料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接受资格审查,地点: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5楼5105室,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江苏建设人才网(www.jschr.gov.cn)。

  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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