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报名参加考试的“新考生”,在网上支付完成后,必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即完成报名,如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则报名不成功。
考生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首次报考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报名表上有相关的业务工作证明,请务必填写并加盖公章;承诺栏内必须考生本人签字);
(2)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增项)”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报名表上单位意见栏请务必加盖单位公章;承诺栏内必须考生本人签字);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2012年考试合格证明;2012年考试合格证明请于1月21日到1月31日(双休日除外)到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北直街35号)1楼服务大厅开具,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
3.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参加“考评结合”考试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报名表上单位意见栏请务必加盖单位公章;承诺栏内必须考生本人签字);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附件1)。
(三)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认真按照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核要求进行报名。考生在缴费前应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缴费后信息一律不得修改。
考生如通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报考该项考试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所支付费用将不再退回;如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且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