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期为2014年8月12日至2014年8月18日。
二、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间内均可对资质审查意见向我局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常德市武陵大道88号
邮政编码:415000
联系电话:0736-7717845
联系人:潘峰
附件一:常德二级初始注册(8.12)
附件二:常德二级重新注册表(8.12)+
201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