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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领取通知
在3月15日之前,已提交相关证书办理材料(注:二级建造师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卫生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其证书已办结。请凭本人身份证(代领持双方身份证/单位持委托函与代办人身份证)与回执单到建政路3号办公楼4楼401办公室领取证书。咨询电话:5618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