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珠海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2月3日至13日_第4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2月3日

  珠海考生请留意珠海市人事考试网(http://zh.gdkszx.com.cn)或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网站(http://www.zhksy.gov.cn)公布的资格审核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到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提交相关材料办理资格复审,逾期将不予受理。
  八、其他
  
(一)考试期间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凡是处在违纪违规处理期的人员(在专业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被禁考的本省和外省人员)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手机号码等通讯信息必须填写考生本人信息),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表》者,后果自负。
  (三)凡在我市报名的考生,其证书均由我院负责发放。考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附件:1.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2.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3.考生报名承诺书
  4.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
  5.《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粤建复函〔2011〕5号)
  6.代办委托书

  附件1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1.《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报名承诺书一份(见附件3)。
  3.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外出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6),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4.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所在单位已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5.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符合“增考专业”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资料中涉及原件及复印件的,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由单位验证人签名并加盖单位验印公章。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成绩,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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