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凡在我市报名的考生,其证书均由我院负责发放。考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六)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6〕61号文规定,综合知识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专业知识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按每人每科120元收取。
(七)考生可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gdzczx.com)查询考试用书及考试大纲内容的相关链接。
附件:1.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2. 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3. 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
4. 《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粤建复函〔2011〕5号)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2014年2月24日
主题词:人事 二级建造师△ 考试△ 通知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2014年2月24日印发
附件1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蓝底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所在单位已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5.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符合“增考专业”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2-1
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报名点: 报名序号: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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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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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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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大一寸) |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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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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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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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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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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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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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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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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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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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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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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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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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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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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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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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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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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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档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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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过 科 目 |
2014年报考科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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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
起 止 年 月 |
单 位 名 称 |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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