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53号)和《福建省注册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闽建筑〔2007〕28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林榕等182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1),林洪寿等40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2),吴燕英等13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3),准予注册。现予公布。
附件:1.林榕等182位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林洪寿等40位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人员名单
3.吴燕英等13位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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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建许[2013]343号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