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53号)和《福建省注册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闽建筑〔2007〕28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凌巧玲等239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1),危忠斌等61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2),林海兰等35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3),准予注册。现予公布。
附件:1.凌巧玲等239位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危忠斌等61位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人员名单
3.林海兰等35位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人员名单
附件下载:
闽建许[2013]261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