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建造师变更注册需要提交几份申请表
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分跨省变更和非跨省变更。跨省变更需提交变更注册申请表三份,非跨省变更提交两份,需提供原单位的解聘证明或合同,现单位的聘用合同,建造师本人的身份证、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省厅审核原件,留复印件。执业印章统一由调入省收回。
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分跨地市变更和非跨地市变更,提交材料参照一级变更。
9.初始注册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提供材料: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供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铁路、公路、港航、水利、通信、民航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请铁路、公路、港航、水利、通信、民航专业的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注意:1.省厅在进行初审时要验建造师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的原件,审核完毕当时退回企业,留相应的材料附件。
2.材料附件的复印要求:所提供复印必须清晰,二代身份证须复印身份证的正反两面、资格证书须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面的编号页和带照片页复印在一页上、劳动合同全面复印,不能缺少页。
3.申请表所填内容必须与所提交的原件相一致。
4.申请表必须是企业上报之后打印的带有条形码,此表必须打印,不能复印。
10、增项注册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在初始注册的基础上提供建造师申请人的主项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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