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次报考及往年参加过该项考试今年改报其他级别或专业的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需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前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写的信息是否准确,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否则责任自负)和“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其中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的需由档案存放部门盖章)初审同意后,于6月18日至20日办理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其中宁波市直、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报考人员到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办理,地址:兴宁东路228号宁波人力资源大厦裙楼2楼人力资源大厅考试办公室窗口,联系电话:0574-87160390。其他县(市)、区的报考人员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确认点办理。县(市)、区考试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宁波考试网(网址:www.nbks.net)首页“服务台”栏目。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附件),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相关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各1份。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及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由经办人确认、签字并加盖公章。
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及县(市)、区报名确认点收到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相关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证书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交还给报考人员。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且(今年仍报考相同级别和专业)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无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即可。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7月6日至15日登录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9月11日至13日登录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在宁波考试网下载“应试须知”等材料。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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