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直属单位报考人员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由单位统一到杭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杭州市文晖路97号杭州人才大厦,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必须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身份证(军官证)、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报名资料复印件由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统一整理、汇总报名资料,填写好《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1)、《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2)后,一并于6月24日前报至杭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 0571-85456079,文件下载网站:培训考试网(www.ttt.gov.cn)。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
7月6日至1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9月12日至14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六、考务组织及考试收费。考点设置在杭州。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7〕1467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 〔2004〕253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6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由监考人员发给。
七、考前培训和教材征订。为帮助广大学员复习应考,杭州市干部培训中心、杭州东方舰桥教育培训中心将于5月底举办考前培训班,由北京、天津、上海等地长期从事建造师执业资格考前培训的专家、教授承担本次培训的教学工作。开设专业实务课为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和市政工程。有关培训和教材的具体情况详见培训考试网(
www.ttt.gov.cn)或电话咨询:0571-85450759,85464678。考生可自愿报名参加。
八、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国家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专业门类多,任务重,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及建设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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