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国家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专业门类多,任务重,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主管部门及建设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1.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工作计划
2013年5月2日
抄送: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各市建委(建设局)。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综合科
2013年5月2日印发
附件1
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工作计划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5月2日 |
省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 |
6月5日至19日 |
网络报名 |
6月18日至20日 |
各市及省直组织报考条件审查 |
6月28日前 |
各市将报名序号以电子版形式上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
7月6日至15日 |
通过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网上交费 |
9月12日至14日 |
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
9月15日下午 |
考试 |
国家下达合格分数线后 |
公布考试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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