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相关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各1份。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必须严格按报考条件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相关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证书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将通过审查的报名表上的报名序号用Excel文本格式录入,仔细核对无误后,务必于7月8日前将报名序号用电子版形式报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考务科。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今年仍报考相同级别和专业)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7月16日至22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9月17日至19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务组织及考试收费。
我市考务组织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点考场统一设在嘉兴市区。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7〕1467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每人每科目40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每人6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交款票据,在考试当日由监考人员发给。
更多一级建造师信息请查看:一级建造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