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制发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含“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考试报名工作从6月开始,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驻宁中央各部委直属单位和省直各有关单位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间及相关信息详见江苏建设人才网(www.jschr.gov.cn)。
(二)网上报名软件采用山东旗帜公司开发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管理,考前规则、网报规则将通过FTP平台下发。
(三)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及省直报名点要积极做好本地区此项考试的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初审等各项考务组织工作。要将报名方式、网址等及时对外公布,做好报考人员的咨询服务工作,使报考人员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凡新报考人员和报考“相应专业考试”人员,应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的新报考人员应将有关材料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接受资格审查,地点:南京市江东北路399号综合办公楼4楼410、411室(江苏开放大学院内),具体要求详见江苏建设人才网(www.jschr.gov.cn)。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新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或在报名表指定处填写、盖章)。
2.报考“相应专业考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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