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川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2月10日

川人考函〔2014〕29号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5号),现就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及专业类别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经济

100

60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均为130

均为78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建筑工程

均为160

均为96分

  查分注意事项:

  1、如人数较多的单位,请尽量由单位人事科统一代为领取(凭单位公章),来之前请查询并记下所有职工的报名序号并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

  2、如个人前来领取成绩单,则请携带准考证,如准考证已遗失,请携带身份证并点击下面的链接后查询并记下自己的报名序号;

  3、代他人领取成绩单则需携带他人的准考证或身份证;

  4、此次考试凡参加了考试的考生(除缺考、违纪和零分外)均有成绩单。

  领证注意事项

  1、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2、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携带资料: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成绩单、准考证原件。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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