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201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17日-7月2日_第5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7月3日

     (二)有关要求
       对曾报考过一级建造师考试的人员,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自2008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的规定,从2009年度起考试报名为10个专业类别。由于专业调整,将对未取得专业资格的考生的考试信息进行统一修改,按规定分别调整到10个专业科目的相应信息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其他专业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的考试内容一律遵循新大纲。考试代码及名称见附件8。
五、考试成绩管理
     (一)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方能报考。如果通过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在2013年度报考相应专业时,应提供资格证书或者出具山西人事考试网上下载的成绩通知单。各初审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条件。
六、纪律要求
     (一)考试报名工作要严格执行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条件,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个人资料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考试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该执业资格。如已通过考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则依法注销执业资格证书。对于从业证明不实的,将追究出具证明的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对各初审部门把关不严、情节严重的,将通报批评,提出处理意见。
     (四)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下载
1.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各有关单位联系方式表
2.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年限证明
4.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全部科目)
5.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免试部分科目)
6.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相应专业)

更多一级建造师信息请查看:一级建造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