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3、毕业(学位)证书原件;
4、《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提供);
5、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聘书原件(免试条件有要求的);
6、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人员提供);
7、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
8、盖章后的《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2)。
(六)考生现场确认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五、准考证打印
2013年9月9日至15日,考生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有关问题
(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一代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办理,以免影响报名和正常参加考试。
(二)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应试人员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要认真仔细,在确认报考信息无误、照片上传成功后,务必打印出《资格考试报名表》,若未打印,则此次报名无效;若因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本次考试时处于禁考期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考试。违反此规定报考的,取消报考资格,已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四)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禁考、冒名顶替人员报考,严防关键信息错误。对查出的伪造证件一律收缴。对伪造证件、提供虚假信息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严肃处理。
(五)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在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烟台市、泰安市、临沂市、滨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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